一直以来,政府内部评估都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的一种重要考核手段,在激励地方政府进行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然而,随着时代的发展,政府内部评估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,最主要的便是政府既担任“运动员”又扮演“裁判员”的双重身份,大大削弱了其考核的公信力。在这样的环境下,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。
作为政府内部评估的补充或替代,“第三方”一般是指处于中央政府(第一方)和地方政府(第二方)之外的其他独立机构,一般包括科研院所、调研公司、社会组织等,第三方评估机构往往具备独立的评估资质,可以按照委托方的要求,开展专业高效的考核评估工作。与传统的政府内部评估相比较,第三方评估有着显著的特征和不同,其中最大的区别便是“独立性”,即第三方机构在利益上独立于委托方和评估对象。这使得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实施评估的过程中,往往能够保持客观和中立,较少的收到外部环境的影响,从而保证绩效评估的真实性。
除了独立性,在外部约束机制方面,第三方评估与政府评估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。通常在中央对地方的政府内部自评中,中央政府作为评估主体,在评估中既当“运动员”又当“裁判员”,具有较大的裁决自由和审核自由,这样一来便可能与被评估方形成某种特殊的利益关系,这种利益关系会降低评估结果的真实性。而在第三方评估中,中央政府不直接介入,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方政府进行评估,只充当“运动员”的角色,没有自由裁决的空间。更重要的是,第三方的评工作如果做的不够扎实,评估对象会紧紧抓住这个“小辫子”向中央政府申诉,并作为规避评估报告中对自己不利结论的理由。因此,第三方与地方政府相互串通、共同谋利的可能性极小。相反,为了证明自身的价值和争取后续合作的机会,第三方机构会努力的如实收集、反映地方政府的绩效状况,尽力做到滴水不漏。
因此,在政府第三方评估中,评估机构每时每刻都处于委托人和受评估对象的双重监督之下,他们会尽自己所能去获取真实有效的数据,与受评估对象“串通一气”或有意提供不实信息,都具有较大的风险,对自身发展极为不利。在政府贫困治理工作中,第三方作为脱贫工作的直接参与方,不仅提供了区别于政府和群众的第三方视角,而且为信息自下而上的传递建立了一种崭新的渠道,改变了传统贫困治理中,中央政府在信息方面的劣势。更重要的是,不论第三方机构能否直接反映出贫困人口的真实诉求和状况,他们直接接触贫困群体并试图获得第一手资料的行为,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都是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,迫使其将更多的精力投向贫困人群,更多的去关注贫困人口的诉求,以期贫困人口向第三方提供更有利于自己的信息。因此,第三方评估改变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与贫困人口的关系。